第06版:示范引领 创优争先——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最新成果·桂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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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最美的文化和最优的资源给各族孩子
民族团结进步在基层的社会化联合创建
中华民族一家亲 政务服务暖民心
依托文化及公益资源 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让在桂维吾尔族群众安心、开心、放心、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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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0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依托文化及公益资源 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创建单位:桂林市秀峰区解东社区
 

依托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

将东西巷历史文化街区和逍遥楼的文化资源利用起来,引进、发掘、发展了一批社会民间艺人、项目和组织。充分挖掘文化资源中的人文内涵为社区民族团结工作服务,文化的凝聚力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动力。

依托微公益志愿者联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调动辖区企业积极性,有效将企业对社会的回馈、百姓的感恩行动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激发了社区各族群众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的热情,实现了“公益聚民心、团结促公益”的双促进。

打造“一平台三支点”均等化服务工作法

“一平台”是引入“智慧社区”平台,实现线上服务。“三支点”是指“黄强法官工作室”“民族团结大讲堂”“同心调解室”。

引入“智慧社区”平台,实现线上服务。社区各族居民可以在“慧居社区”平台查询民族扶持政策,实现网上填表,实时在线问答,反映问题,在线办理,零距离互动,居民办事不再受工作时间和固定地点的限制。

建立“黄强法官工作室”。结合秀峰区人民法院在社区建立的“黄强法官工作室”,每月为社区各族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开办“民族团结大讲堂”。结合民族节日、“民族团结月”活动和“百姓家风大讲堂”,开办“民族团结大讲堂”,营造了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

建立“同心调解室”。与驻地白龙派出所一起,建立“同心调解室”,社区与辖区派出所、物业公司及居民代表“定期会商”;居民投诉及纠纷,到社区或者派出所进行“驻所调解”;无法解决的问题转交上级或其他部门,实现“多部门流转”。

以社区日常工作为载体,加强辖区各族居民的管理与服务

拓展社区民族工作双向管理内涵。将辖区少数民族人口的服务和管理纳入社区的经常性工作范围,做到与户籍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为外来的流动性少数民族人口提供均等化服务。

加强少数民族人口信息化建设。建立辖区少数民族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辖区少数民族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对本辖区的少数民族常驻和流动人口做好调查摸底。

做好帮扶工作。帮助社区少数民族居民对口就业,登记制作少数民族居民“民情日记”,为群众排忧解难。

(本版由桂林市民宗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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