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委公布2021年度县委督查计划内容,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计划,这是融水苗族自治县连续2年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市级层面督查范围。
近年来,融水苗族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对各地各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职责、属地责任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每年集中检查一次,督查对象实现县(县直单位)、乡、村(社区)三级全覆盖。2年来,通过督查检查,全县共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4个,有力推动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地落实。
(陈忠德 李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