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民族报网
发布时间:2026-07-09
1934年11月25日,中央红军在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从湖南永安关进入桂北。中央红军在广西境内经历了惨烈的湘江战役,突破国民党军第4道封锁线和30万敌军的围追堵截,于12月13日离开广西,进入贵州。停留桂北期间,红军开展广泛而扎实的民族工作,推动了红军与桂北各族群众的融合与交流,在各民族间播撒了民族团结的种子,凝聚了抗日救亡的民族力量。红军在桂北地区的民族工作,对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的启示性意义。
一、高瞻远瞩:进入桂北前制定民族工作政策
1934年11月19日,即进入桂北的大约一个星期前,中央红军总政治部发布了长征以来第一个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于争取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当时红军从井冈山转战出来没多久,面临着几十万敌军的围追堵截,处于生死存亡的关键阶段,仍提前制定了党的民族工作政策发给红军将士学习,这充分体现了党对民族工作的重视。11月29日,即进入桂北第4天,又发布了《关于瑶苗民族中工作的原则指示》《关于对苗瑶民的口号》13 条,及时阐明党的民族政策主张,为红军开展民族团结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党的高瞻远瞩和提前部署,正是党能扎实推进民族工作,赢得少数民族群众支持,成功通过少数民族地区的关键所在。
二、扎实推进:红军在桂北开展民族工作的四大举措
中央红军在桂北停留期间推进了四大举措,凝聚了民族团结的力量。
政治上:提倡民族平等与自治,为少数民族争取政治权利。《关于瑶苗民族中工作的原则指示》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的基本主张是反对一切汉族的压迫与剥削,汉民与瑶民民族平等,给瑶民彻底的民族自决权。《关于对苗瑶民的口号》13 条明确要求:“实行民族自决,苗民的一切事情由苗人自己解决!”民族自治让长期以来受压迫的少数民族群体得到了更多权利,红军的这一政策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共同拥护和支持。
经济上: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条件,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土地方面,执行“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分配给农民”方针,帮助各族群众获得土地;税收方面,提出反对桂系军阀向瑶民抽取苛捐杂税,主张少数民族与汉族同享土地财产,取消一切高利贷;生活方面,提出“在经济上考虑少数民族的民生要求”口号,将没收地主、土豪的粮食财物分给贫苦群众,给当地居民免费治病,等等。这些做法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条件,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
文化上:反对“大汉族主义”,尊重少数民族文化及风俗习惯。1932年,广西国民政府为使少数民族“汉化”,设立“改良风俗委员会”,禁止苗、瑶、侗族百姓穿少数民族衣裙,强制要求改穿汉族服饰。此举引起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强烈不满。红军在桂北时明确提出“对于他们统治的方式、思想习惯以及宗教仪式,应该表示尊重”,此举与国民政府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赢得了广大的壮、瑶、侗、苗等少数民族群众的好感与支持。
宣传上:采取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开展民族工作。红军通过刷标语、画漫画、向群众喊话、唱大戏等方式宣传党的民族工作。红军在桂北留下了“红军是穷人的军队”“红军保护番人”“彝、藏、回、番一致起来抗匪抗日”等标语。据统计,这样的标语口号多达 84条,在兴安县华江瑶族乡“红军标语楼”上至今还保存着“红军是最有纪律的军队”等红军标语,龙胜泗水乡周家村巨石上红军雕刻的“红军绝对保护傜民”标语还清晰可见。
红军的民族工作很有效果,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支持。华江瑶族乡的村民赵金床主动为红军带路,翻山越岭协助部队转移;红军在兴安附近阻击敌军,多名红军战士负伤,赵金床带领几名瑶族村民连夜赶往战场搜救,安葬了12名红军战士遗体并立碑标记,之后一家四代守护红军墓,几十年来风雨不辍。像赵金床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他们爱护红军、守护红军战士,留下真实而质朴的民族团结动人故事。
三、当代回响: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启示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度基础。少数民族自治权利历经“民族自决”到“民族区域自治”的转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探索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民族治理方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坚定不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政治权利,不断丰富少数民族参与国家政治事务和社会管理的形式。
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夯实物质基础。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一个民族也不能少。”新时代要着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精准有效的优惠政策,确保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携手共进。
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与风俗,在民族文化交流交融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尊重、保护和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民族地区文化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通过政策保障和实际支持,深入挖掘民族团结的历史记忆,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同时依法保障各民族保持或改革风俗习惯的权利,促进民族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创新民族政策宣传方式,拓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传播路径。传承红军贴近群众、通俗易懂的宣传传统,综合运用新媒体平台与线下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民族团结故事、普及民族政策知识、展现团结奋进风貌,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作者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辑:实习生 潘建星 复审:黄慧华 终审:蒙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