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抗倭英雄瓦氏夫人历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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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彦赫^[1] 黄明标^[2]

发布时间:2026-07-09

(接上期)

瓦氏夫人率领狼兵,在东起上海县,西至苏州城,南至金山卫,北至昆山县的广阔战场上,十个月连打十余仗,打破了“倭寇不可战胜”的神话,解救了深陷水火的同胞,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民族团结的颂歌,影响至深。除王江泾大捷外,狼兵还参与了漕泾、拓林、双溪桥、盛墩、嘉善、松江、陆泾坝等多场战斗,均有不俗战绩。

瓦氏夫人在江浙御倭连打胜仗,胜多负少,靠的是严明的军纪、有效的兵法和精深的武艺。

首先,瓦氏对部下纪律严明,制订有“四不许”准则和战场纪律。“四不许”:不许骚扰百姓,欺压人民;不许奸淫掳掠;不许马踏禾田;不许违犯军纪。战场纪律有“六斩”“三赏”:“不如令者斩;战场上退缩者斩;逃走者斩;言恐惑众者斩;敌人冲而乱者斩;敌佯以金帛遗地,或争取而不追蹑者斩。”三赏:“战殁者上赏;临阵跃马前冲,摧敌破阵,虽未获首级,而能夺敌之气者,上赏;斩级者论首虏以差,斩级而能冠同伍者,赏。”

其二,靠田州岑氏祖传“秘方”——《岑氏兵法》打胜仗。明嘉靖时期,明朝军队面对倭寇之所以连打败仗,毫无抵抗力,主要原因是战无兵法。而瓦氏率领的狼兵连打胜仗,靠的是田州传统的《岑氏兵法》。这部兵法是田州岑氏家族历经五百年、十三代人血战沙场的经验结晶,由岑猛生前亲传于瓦氏,为狼兵的作战胜利提供了重要战术支撑。瓦氏是田州岑氏八百年历史上《岑氏兵法》的唯一女传人。《岑氏兵法》的精髓在于“排兵布阵”上,其核心内容是“七人为伍,每伍自相为命,四人专主击刺,三人割首与与势”。以“七人为伍”为最基层的战斗单位,据说这是中国古代军队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以班为建制单位的雏形。“七人为伍”的基本阵式呈“二二三”阵式,即专主击刺之四人分为二组,每组二人,前锋二人,居中二人,后卫三人。这一阵式的战术思路,还影响了瓦氏之后明万历年间江浙战场上主将戚继光所创的“鸳鸯阵”。由于瓦氏在战场上充分运用了《岑氏兵法》排兵布阵,“七人为伍”被后人称之为《瓦氏阵法》。可惜的是,由于后来桂西各州土司与田州的连年战乱,田州城多次被焚为废墟,这部可能为中国历史上的首部少数民族伟大兵书,在战火中不能留下只言片语,只有胡宗宪的《筹海图编》、郑若曾的《江南经略》留下了其核心内容“七人为伍”以及对《岑氏兵法》的高度评价:“狼兵此法,可以为用兵者之要决,不可谓为夷见而不之师也。”

其三,狼兵人人武艺高强,斗志昂扬。战场上,狼兵“口衔利剑,手势弯弓”,令敌人望而生畏。而主帅瓦氏“双刀武功”所向披靡,倾倒了吴越大地。江苏娄江武术大师吴殳,目睹瓦氏双刀武功后,有感而发,写下了“双刀歌”,收入他的抗倭武术专著《手臂录》传世至今。

五、告病还乡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十一月,瓦氏因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张经蒙冤遇害深感痛心,心理受到严重打击,积郁成疾,遂向朝廷告病还乡,朝廷下诏封其为“二品夫人”。

关于瓦氏从江浙还乡的时间,学界多引用采九德的《倭变事略》卷3“七月初三日。”笔者认为此说难以成立。导致瓦氏产生提前还乡的主因,其一,知遇之恩张经受奸臣诬陷,蒙冤被害,心中愤愤不平而病倒,最终“告病还乡”。那么从时间上算,张经于六月二十四日被捕,经查《中国古代万年历》,嘉靖三十四年六月是小月,仅29天,从二十四日至七月三日,前后仅9天时间,以当时浙江到北京的路程计,张经还未押解到京,远未遇害,不足以造成瓦氏心灵上最致命的冲击而至病;而奏报止征狼兵的张经继任者杨宣,不可能上任第一天即上奏止征,即便上奏,短短数日疏奏也无法到达京城明世宗手里,更无可能获准止征。其次,历朝历代的官吏调动,兵事行动,均有严格的制度可循,未经奏准出兵是要问罪的。嘉靖二年,岑猛出兵泗城,平定“弑主冒袭”事件,盛应期、姚镆之流扣在岑猛头上的罪名就是“未经奏准,无故兴兵,谋反”;嘉靖七年,王阳明抱病到田州处理岑猛案,后病危来不及奏准匆匆返乡,半路逝于江西南安。人已死,但还有人上奏王阳明擅离职守,明世宗闻之大怒,差一点要追夺其新建伯爵位。其三,《明史记事本末》明确记载,“十一月,止征狼土诸兵”。并且,还记述了止征狼土兵的原因为“土兵瓦氏等至浙,骄悍不受约束。”于是,“总督杨宣力请止征。从之,命两广督臣随路制止”。“命两广督臣随路制止”一词,更能说明瓦氏在此之前还在江浙前线,若瓦氏已于七月初三日离去,朝廷无需在十一月专门下令让两广督臣沿路护送或制止。

综上所述,瓦氏“告病还乡”的真正时间,当为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十一月。

六、英雄千古

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二月,瓦氏返回田州,同年夏病故于田州府内,“葬于州城东婆地”,享年59岁。

关于瓦氏墓的问题,《镇安府志》《田州岑氏源流谱》等文献中的《岑氏历代坟墓》条目,均记载瓦氏死后,葬于“州城东婆地”。“婆地”,壮语地名叫“地太”(Deihdaiq)。岑氏土司家族在田州城东、南、北三个方向有三块墓地,州城平街东门溪沟外的墓地,叫“兰地”(Ranzdeih),古时壮族风俗在坟墓封土堆上搭盖有“阴房”,房子壮语叫“兰”(ranz),坟墓叫“地”(deih);州城东北,位于栈圩(今田州街)东南的半坡地,因埋有十六世祖岑太和二十三世祖岑煜两位土官,这块岑家墓地壮语叫“巴地司”(Baqdeihsaeq),意为土官墓地;距“巴地司”南约500米,位于州城东、那豆屯北约300米的岑家墓地,因葬有瓦氏及二十三世祖岑煜的夫人黄氏两位土官夫人,所以这块墓地后人称为“地太”(Deihdaiq),即土官老婆墓地。瓦氏及黄氏墓均立有墓碑,立碑人均为“钦赐四品官田州知州世袭云骑又一恩骑军功加二级二十六(三)世”主岑煜,黄氏墓碑现仍立在墓前,瓦氏原碑榫头残断,现藏田阳区博物馆,经原广西文物考古工作队(今广西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确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4年7月8日公布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关于瓦氏夫人墓葬所在地,已有权威定论:其墓位于田州“州城东婆地”,不仅有明确文献记载与墓碑佐证,更经自治区文博专家认定,并被公布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此为官方认可的权威结论。不过,自本世纪初起,关于瓦氏夫人墓葬位置也存在其他说法,有观点曾提出田东布兵古墓为瓦氏夫人墓,后又有二次葬墓的相关讨论。相关探讨见于公开刊发或发布的文章(如 2003 年 6 月 4 日《广西政法报》《抗倭女英雄瓦氏夫人忠骨今安在?》、2006 年 12 月 6 日《右江日报》《瓦氏夫人身葬何处?》、2023 年 11 月 20 日网络发布《瓦氏夫人墓之迷新考证》等)。需要说明的是,这些非权威说法与官方定论存在差异,未得到文博领域专家的认可和官方认定。

这里涉及到文物鉴定问题。文物鉴定是一项严肃的专业性工作,是组织集体行为,不可由某位专家个人单独拍板下定论。中国的文物鉴定分三个层次:一级文物由国家文物鉴定专家委员会鉴定;二级文物由省文物鉴定专家组鉴定;三级文物由地、市级文物鉴定专家组鉴定。文物鉴定工作有严格的纪律要求,严禁文物鉴定专家个人应邀私自鉴定文物。古墓葬的确认,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之一,方能确认该墓墓主身份:一、有墓碑或墓志铭明示墓主身份;二、历史文献记载,且与实地相符;三、随葬品中出土的文物,有可以确认墓主身份的随葬品。浙江勾践墓没有文献记载,也没有墓碑或墓志铭,但发掘时出土了一把宝剑,剑柄上的铭文“越王勾践”四字,可确定为“勾践墓”;湖南马王堆汉墓,因为没有任何文献记载,也无墓碑墓志铭或出土文物可以佐证墓主身份,所以只能以无墓主称“马王堆汉墓”。布兵古墓群目前无任何一件文物能证实为瓦氏墓。实际上,《田州岑氏源流谱》“岑氏历代坟墓”第73-74页、清《岑氏源流世谱》“岑氏历代坟墓”第130-131页记载,田东布兵古墓群墓主分别是:瓦氏曾孙媳妇、田州十六世土司岑大禄夫人黄氏、妾周氏;玄孙媳妇,田州十七世土司岑懋仁夫人陆氏;山下的墓为岑懋仁土司墓。

七、结语

纵观瓦氏夫人生平历史,其出身豪门,是深宅大院里的娇养千金,少小时看不出日后的英雄天赋。是田州这个政治舞台造就了瓦氏。首先,田州岑氏土司自北宋崇宁五年(1106年)起统治着桂西半壁江山,至瓦氏夫人生活的明代中期,已有五百年的统治历史,积淀的丰厚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资源,深深地吸引了瓦氏,并在瓦氏的心里埋下了政治种子;其次,夫君岑猛是一位武艺高强、有理想抱负,又疾恶如仇的土官,受夫君影响,她“早随夫君下教场,午随夫君上朝堂,晚随夫君读兵书”,日积月累政治智慧,为日后主政打下基础;其三,“乱世出英雄”。岑猛遇害,庶四子岑邦相上台后不安分,密谋杀害嫡长侄岑芝和大管家卢苏,侵食瓦氏、林氏原食庄田,迫使瓦氏挺身而出,由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变成了扶助幼主长孙岑芝的辅政者;其四,“时势造英雄”。日本倭寇入侵的国难危机,为瓦氏提供了展示军事才华和爱国情怀的舞台,才有了为国建功立业的机会。

瓦氏夫人,一个平凡的少数民族土司遗孀,一生从平凡走向辉煌。她临危受命,撑起了行将坍塌的田州大厦,挽救了动荡的田州政局;又以精湛的武艺、严厉的治军手法和高超的军事才华,率军驰骋抗倭战场,打败了不可一世的日本倭寇,粉碎了“倭寇不可战胜”的神话,铸就了英雄的一生。她所秉持的“忠贞为国”的爱国主义情怀,以及以中华民族利益为重的大无畏精神,已然成为一笔永恒的精神文化遗产,值得后人弘扬光大、代代传承。

注释:

①清光绪羊复礼《镇安府志》卷二十四《烈女传》第18页;

②广民辑录《瓦氏夫人文献资料汇编》第61页《瓦氏年表》;

③向少饶手抄本《唱瓦氏夫人》第4页;

④嘉庆《广西通志》卷二七三《烈女传五》第5-6页;

⑤民国《奉议县志》手抄本《瓦氏传》;

⑥《田州岑氏源流谱》第67页,田阳区档案馆藏;

⑦清光绪羊复礼《镇安府志》卷二十四《烈女传》第18页;

⑧《明史》卷三一八《广西土司二》第8253页;

⑨《世宗嘉靖实录》卷四二一第1页;

⑩毛奇龄《蛮司合志》卷十四第6页;

王阳明《阳明全书》卷十五《查明岑邦相疏》;

《明史记事本末》卷五十三《诛岑猛》;

清嘉庆《广西通志》卷二七三《烈女传》第5、6页;

清光绪羊复礼《镇安府志》卷二十四《烈女传》第19页;

《田州岑氏源流谱》手抄本67页,田阳区档案馆藏

向少饶《唱瓦氏夫人》手抄本第10页上第5行;

谷口房男(日)白耀天《壮族土官族谱集成》第266页;

《明史记事本末》卷五十三《诛岑猛》;

《阳明全书》卷14《奏报田州思恩平复疏》;

《明世宗实录》卷93;

《明世宗实录》卷96;

郑若曾《江南经略》卷8下《调狼兵记》;

《明世宗实录》卷422;

徐学聚《嘉靖东南平倭通录》、《国朝典汇》明万历版;

《金山倭变志》;

黄现璠《壮族女将领兵征倭》,《广西历史学会成立大会论文集》1963年;

魏浚《峤南琐记》卷下;

胡宗宪《筹海图编》,卷十一《经略一·客兵附录》;

《田州岑氏源流谱》手抄本68页,田阳区档案馆藏。

作者简介:

〔1〕黄彦赫,广西警察学院本科毕业生、百色市田阳区布洛陀文化研究会实习生。

〔2〕黄明标,百色市田阳区布洛陀文化研究会会长、研究员。


编辑:实习生 潘建星  复审:黄慧华  终审:蒙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