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2年我国正式启动“抢救和保护中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以来,马山县加强了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抢救和挖掘工作,做到在传承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使民族民间文化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关键词】 民间民俗文化 保护 传承
马山县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会鼓之乡”,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底蕴深厚,产生和传承了一批独具民族特色的民间艺术珍品。截止2012年,全县已发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线索1350条,其中号称马山“文化三宝”的壮族三声部民歌、壮族会鼓、壮族打扁担已成为广西乃至全国的民族民间文化品牌的亮丽名片。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共建美丽马山的内在要求。
一、马山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和传承现状
马山县在挖掘、保护与传承民族民间文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非遗申报有板有眼。扎实开展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2004年,自治区将马山壮族三声部民歌列为广西民间艺术保护工程试点项目,2008年将其列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年文化部将其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马山壮族会鼓、壮族打扁担2008年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8年、2011年,马山县连续两次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荣誉称号。目前,全县拥有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1名、自治区级4名、市级5名。
(二)挖掘抢救有条不紊。一是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普查,建立完善档案。自2008年以来,马山县进一步加大对“壮族会鼓、扁担舞、三声部民歌”等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力度:组织人员及时开展会鼓鼓谱搜集整理工作,创编新鼓谱;落实普查经费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登记管理制度,完善民间文化队伍档案。目前,完成了马山民歌23个调子的记谱工作,收集了400多首民歌歌词并将所收录曲目送自治区版权局进行著作权注册;完善重点项目资料,建立了壮族三声部民歌、壮族会鼓、壮族打榔、壮族打扁担等重点项目数据库。二是建设民俗文化展示馆,发挥政府牵头作用。2010年,县委、县府投入100多万元兴建马山县民俗文化展示馆。该馆以图片、文字、声光电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介绍马山县习俗特色、民风民俗、民间文化等。2011年,该馆被区体育局授予首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体育传承馆”荣誉称号。建立健全村屯保护队伍,加强村屯基地组织建设。至2012年,马山县共投入30多万元建设了安善壮族三声部民歌传承保护基地,新增建设了百龙滩镇勉圩壮族会鼓传承保护基地等;还投入10万元建设了壮族打扁担等民族传统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在23个村级保护点分别组建了三声部、壮族会鼓、打扁担等23个民族传统文化遗产展演队伍。成立专门协会团队,促进对外交流传承技艺。组织村屯成立了山歌协会、会鼓协会、扁担舞协会等5个协会。协会成立以来,先后和河池市都安县、南宁市武鸣县举行了山歌对唱赛,壮族会鼓更是将比赛举办到了江浙一带。扎根民众,加强培训。通过举办民族民间文化辅导班、邀请本土专家或本地鼓王、歌王等乡土拔尖人才现场指导等方式对传承人进行培训,并开设成年班、妇女班和少年班,进行分类教学、指导。
(三)节会展演有声有色。马山县充分利用每年举办的文化旅游美食节千人会鼓、千人打扁担、千人唱三声部民歌、会鼓比赛、山歌擂台赛,乡村社区和谐文艺大展演和农村文艺会演等大型民俗文化展演活动,促进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实现了动态性地保护和传承发展。
二、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起步晚,时间短,资金投入不足,马山县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投入不足,保护与传承工作举步维艰。由于投入不足,许多具有较高保护利用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面临人为破坏、自然侵蚀;许多具有经济、旅游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珍宝仍是“养在深闺人未识”;除了三声部民歌、会鼓、打扁担外,许多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仍是“怕见公婆的丑姑娘”,出不了厅堂,上不了台面。
(二)后继乏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濒临失传。一些民族传统文化编、导、演人才年龄普遍偏大,有的因无法维持生计而改行,导致民族民间文化艺人大量流失。目前,能起骨干作用的中青年人才凤毛麟角。
(三)扬弃草率,对待民族民间文化简单取舍。一些民俗的节日庆典,往往夹杂一些迷信的内容,如跳神、巫术等,一些地方,对待这一部分民族民间文化过于简单,对含有迷信成分的传统文化,不仅不对之加以保护,反而全盘抛弃。
三、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和传承对策及建议
保护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对增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财政应适当加大资金投入,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之成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经费的主要来源,切实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推动民族民间文化发展。
(二)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和传承形式。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护和传承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一是民族民间文化入教材、进课堂、上讲台。已被列入国家级名录保护的“壮族三声部民歌”、“壮族会鼓”,虽然已在马山县白山镇城北小学和古零镇安善小学开展试点教学工作,但县委、县政府应积极组织整理编印三声部民歌教材,下文号召把教材纳入全县各中小学的音乐教学计划,在全县全面铺开,从娃娃抓起,积极主动地保护和创新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促进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二是举办传统艺术展示活动。举办各种民俗文化表演活动,不仅可以展示、宣传和保护本地区传统经典文化,而且还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三是建立传统文化艺术长廊。通过民族民间文化长廊的形式,集中展示和保护民间工艺品等传统文化,突出本地区特色,提升文化品位。四是要培养一批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人才。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民族乡村、民族学校、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基地等多种渠道,努力培养出一批民族文化的研究人才;积极引进一批民族民间文化专业人士,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五是出台奖励机制。出台奖励措施,对优秀乡土拔尖人才、优秀传承人及有突出贡献的民族民间文化学者、专家进行奖励。
(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地继承。对于浩如烟海的民族民间文化,正确的做法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发现、发掘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使之得到良好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是实现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的科学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发扬民族之魂,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魂宝流传千秋,我们责无旁贷。
(作者单位:马山文学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