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力做好民族地区就业创业工作。加大民族地区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实施就业帮扶车间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兴办就业帮扶车间,鼓励引导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实行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向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就业创业工作。扎实做好民族地区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农民工创业园增效扩容。积极指导各地结合特色经济发展和产业转移统筹推进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辅导、创业融资、证照办理、招工及维权等“一站式”服务。强化培训政策向民族地区倾斜,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向民族地区倾斜,二是加大对自治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县(市)、边境县(市、区)、少数民族聚居县等民族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力度,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给予民族地区倾斜。注重加强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民族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注重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加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行收入分配向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倾斜政策,配合做好先进表彰和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民族地区社会保障政策体系,积极为各民族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022年,将继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围绕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目标,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巩固完善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加强基金监管,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稳步推进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人员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倾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