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司法厅不断助力完善我区民族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并按照立法计划要求,指导起草部门自治区民宗委开展该条例前期调研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打下基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建立涵盖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的“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让民族地区广大群众能够随时随地获取法律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广泛深入推进全民普法。
2022年,将继续强化法治理念,不断提升民族地区法治服务水平。发挥行政立法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我区涉民族工作立法相关工作。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强化服务供给,确保民族地区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综合治理,构建“三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三治合一”的社会治理模式,从尊重民族文化的角度出发,在立法、司法、行政管理过程中,把国家制定法同少数民族习惯法综合起来考虑,促进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相协调。结合少数民族特点,因地制宜打造独具特色的地方普法品牌,吸引更多的群众关注和参与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