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6年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创新推动宗教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广大信教群众正同全区各族人民一道,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而努力奋斗。
一、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有力贯彻
宗教工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宗教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宗教工作重要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及党的宗教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内容。
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日益完善。机构改革后,各级党委统战部统一领导宗教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宗教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建立宗教工作保障机制,将宗教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将宗教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和民族团结进步专项绩效考评内容,确保宗教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宗教工作,健全宗教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
基层宗教工作网络逐步健全。将宗教事务管理宗教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全面提升宗教事务治理工作的社会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宗教工作网络,巩固发展了我区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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