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德保县壮文社会用字,自3月9日起,德保县组织开展牌匾和公章使用壮汉双语情况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随机抽查方式,分为自查、实地检查、督促整改三个阶段进行。通过听取自查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和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检查。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检查组随机抽查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了解法定单位牌匾、公章等是否按规定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及其书写顺序是否规范,并听取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壮文规范使用的规定等工作情况汇报。
通过检查,纠正部分单位的牌匾、公章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壮汉两种文字,已经使用壮文的牌匾、公章部分存在排版、连写、字符大小、壮汉文书写顺序不规范,个别单位牌匾壮文字母或字符脱落未及时更换等问题,从而促进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
(农永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