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民宗委及百色市中院、百色市民宗委深入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相关文件要求,10月17日上午,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壮语应用能力测试。
测试活动在右江区人民法院进行。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右江区民宗局相关领导到现场指导测试工作,该院5名法官参加测试。测试内容与方式严格按照《壮汉双语法官评定办法》规定进行,5名参加测试的法官均顺利通过测试。通过本次双语法官测试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当地壮汉双语法官队伍建设,为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更好地为壮乡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陆如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