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德飞) 6月4日,自治区民语委副巡视员余飞率该委科研处有关人员到直属单位“一报一刊”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辅导学习刚刚由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大家解读《条例》起草过程、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亮点,并就学习宣传《条例》提出了要求。
他指出,《条例》的审议通过并于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区民族发展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是我区民族法制建设和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重大突破。《条例》内容丰富,重点突出,任务明确,责任落实,通篇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政策,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思想,体现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统一、时代创新与保护传承的统一、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的统一,是指导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一部重要的民族地方性法规。进入新时代,我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面临新机遇、新挑战,“一报一刊”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抓住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主线,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为《条例》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