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象州县民宗局提出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方案获县人民政府批准,将于4月12日至5月12日在全县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一是4月14日举行宣传月启动仪式;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公园、进广场、进村屯,力争面上宣传教育达80%以上; 三是依托阵地进行重点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四是开展宣传进校园活动,从小培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小学宣传教育面要达到100%;五是结合今年“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文化旅游品牌活动,与旅游、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着力宣传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带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
(象州县民宗局 周雅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