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会议同意成立“南昌市推进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和完善“社会事务、维权帮扶、清真食品安全和日常服务网络”四大服务体系。
会议要求,在推进“示范城市”建设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提质升级“四大服务体系”,研究新形势下服务管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要以“全国示范”为目标,促进各民族文化多元发展,各民族群众相互交流交往交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做到《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地实施。
(国家民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