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区蒙古语文翻译工作,经自治区民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蒙语文翻译中心在兴安盟成立,5月24日举行了挂牌仪式,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特古斯、兴安盟盟委副书记、盟长奇巴图出席并为中心揭了牌。
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翻译中心将在自治区民委、兴安行署的领导下,在兴安盟民委和兴安日报社工作指导下,充分发挥蒙古语文翻译的资源优势,遵循“立足兴安、服务东部、面向全区”的发展原则开展蒙古语文翻译工作。
(国家民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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