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位于广西中南部,地处红水河流域,自古就是桂中南交通要道,是中原文化进入广西的重要门户。古朴的民风、民俗,造就了上林人民爱山歌、唱山歌、听山歌、赶歌圩的传统。数百年来,民歌历代相传,成为上林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
上林民歌从清朝康熙年间就已有记载,上林的壮族、瑶族之间以歌传情表意,歌瑶的内容有劳动歌、时政歌、仪式歌、情歌、生活民歌、历史传说歌、儿歌、杂歌等64种,格式有五言、七言、十言和长短句掺杂韵律。五言格式,又分四句一首、八句一首、十二等勒脚歌,也有成串长歌等。
上林民歌的唱腔样式多,一个地方和另一个地方又有所不同,如三里镇、塘红乡、镇圩瑶族乡山歌、西燕镇师公调、上林采茶调等,风格有很大差别。
目前,上林的民歌挖掘已发现近50种,在唱法上有一声部、二声部和三声部。其中,上林巷贤“四六联民歌”的唱法别具一格,十分罕见。这种山歌歌词结构是每首四句、每句十字,四六式,即每句都是由前四字和后六字连缀成,歌词的韵律严格要求勒脚韵,头句的第四字必须押第八字韵,第二句的第四字又与上句第十字互押,以此类推,节奏严整鲜明,抑扬顿挫,富于韵味,吟诵句读,朗朗上口。曲调与唱词吻合和谐,旋律发展以同音承递与连环扣相结合,保持情绪的连贯和不间断地向前推进,使唱腔一气呵成,优美动听。
近几年,上林县非常重视抢救壮族民歌,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该县由县文化部门牵头,派出专门小组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收集整理壮族民歌并建立档案,做好壮族多声部民歌的登记管理工作,采集一百多首山歌,经过整理,出版一本集66首山歌印制而成的《上林原生民歌曲调集》。同时,于2002年成立了上林县多声部合唱团,演唱不同民族风格的山歌,上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还制定了五年计划和保护措施,每年都开展“三月三歌节”以及“七一”、“十一”、元旦、春节文艺歌会,借此唱响民歌,促进上林县民歌的传承和发展。
上林县通过政府搭台,经济唱戏的形式,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品牌。目前全县共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3家,3A级景区5家;省级旅游度假区、自治区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各1家;乡村旅游区(农家乐)130家,其中四星级乡村旅游区2家,三星级乡村旅游区3家,三星级农家乐13家。另外,还有生态旅游养生节、葵花节、万寿节、龙母节、渡河公文化旅游节等旅游节庆活动。这其中,民歌作为本地特色的文化品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于是,民歌逐步回到大雅之堂,并被大众所喜闻乐见,从而为促进民歌的成长与发展注入了活力。
上林民歌以其独特的魅力走出山间、田埂,成为特色文化品牌,特别是上林县作为广西20个特色旅游名县之一,旅游已成为提升上林县知名度的亮丽“名片”,上林民歌传承和发展更显重要。如何确保上林民歌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并繁荣发展,着力解决当前上林县民歌传承发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针对上林县民歌专业队伍人才缺乏的问题,必须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有效提高从事民歌传承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大对民歌传承发展工作的经费投入,把民歌传承发展工作的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确保民歌传承发展工作能够正常运转。同时,有关部门也要积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民歌传承发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或资金的支持帮助,确保民歌传承有基地、有人员、有培训、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