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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落实生态补偿 拓展林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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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富川落实生态补偿 拓展林下经济

▲富川朝东镇狮岩冲青年樊开云利用林地发展野猪养殖的。
 

“不砍树,每年也能有每个人口1500元生态补偿金给我们,保障高寒山区林农的基本生活,我们有信心保护生态公益林不被破坏。”富川朝东镇高宅山村委党支书李成富对禁伐公益林、建立西岭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基金,保护西岭山生态环境竖起了大拇指。

建立西岭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基金以来,至今年生态补偿基金达3000万元,切实加强了西岭山保护区生态建设,促进了龟石水库水源水质持续良好。

富阳镇涝溪村委支书陈永明说,政府加大了西岭山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出台禁伐公益林相关规定,政府年补偿整个西岭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林农3000万元,对居住在林区林农来说确实是一件利民利国利生态的好事。贺州市人民政府努力协调各县区受益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于2013年建立了西岭山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基金,贺州市财政及保护区内龟石水库受益的八步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平桂管理区每年各安排200万元(共1000万元)划入基金账户,发起保护生态环境和“生命之源”公益活动,接收社会各界捐助,所拨付及捐赠基金用于解决西岭山保护区群众生产发展和生活补助,以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内5500人为基数,每年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助。富川瑶族自治县西岭山保护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按照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保护区的核心区,在缓冲区和实验区不准有生产经营活动,引导当地群众利用旱地、田边、路旁发展林下经济项目,减少对林木砍伐收入来源的依赖,切实保护林区生态环境。对保护区群众落实补偿机制和林业生产用油、林业贴息、林木良种、森林抚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植被恢复、造林等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发挥保护区良好的生态优势,适度开发“森林浴”“森林氧吧”等生态旅游项目,开辟致富新渠道,提高群众收入水平。鼓励和优先安排保护区群众修建沼气池,发展农村太阳能,推动保护区生态能源多样化发展和绿色崛起。

(陈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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