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笔者从乐业县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了解到,来自全县法学界、法律界、金融界、行政执法以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80名代表中,少数民族会员代表有43名,占53.8%。其中,壮族占50%,瑶族占2.5%,布依族占1.3%。
据了解,自2010年6月在乐业县成立第一届理事会以来,法学理事会在和谐社会建设、群众涉法涉诉、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5年来,法学理事会会员代表为少数民族群众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件(次),深入村屯、学校开展法律宣传20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万余人(次)。深入库区移民就影响稳定的因素作专题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并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有效地维护了库区少数民族移民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移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创建平安和谐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乐业县民族局 颜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