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龙胜各族自治县针对少数民族干部交流难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少数民族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四种“交流模式”,极大提高了少数民族干部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的动力。
一是“久坐式”交流。在同一岗位工作过长,缺乏创新精神、工作没有明显进步的少数民族干部,必须进行换岗交流。二是“培养式”交流。针对机关单位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基层经验缺乏的实际情况,轮流选派他们到村担任新农村指导员,丰富基层经验,增强群众观念,提升综合能力。三是“结构式”交流。凡是单位少数民族干部没有达到老、中、青梯次结构要求的,必须进行交流调配。四是“激励式”交流。每年对乡镇少数民族干部进行考核,成绩差的少数民族干部无条件交流到边远乡镇工作,边远乡镇成绩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交流到离县城近的乡镇工作,切实让有作为者有“好位”。
(龙胜县组织部 王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