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自治区民族古籍普查工作组到平果县开展少数民族古籍专项普查工作。
此次普查的内容:凡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含1949年)形成并流传使用的各少数民族古籍。对散藏于民间的少数民族的书籍、文书两类古籍进行普查登记,包含用汉字和民族文字书写,反映各少数民族历史和文化的地方志书、文人著作、家谱族谱、民间宗教经书、民间长诗抄本、民歌抄本、剧本、医药医书、民间通书等各类书籍,以及契约、文告、执照、乡规民约、神祇挂图等文书。填写反映每部古籍的种类、名称、内容、年代、版本、价值、保存状况、收藏人等有关信息。
工作组先后来到旧城镇兴宁村、海城乡那海村等地进行实地普查。对散藏于民间的壮族古籍《师公经》、《巫经》等的内容及价值、收藏情况、残损情况、翻译出版情况、保护措施等进行全面造册登记。工作组表示,对征集到的古籍将进行整理和研究利用,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现有资源,推进少数民族古籍数字化工作,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少数民族古籍资源,对有价值的古籍进行编辑出版。
(平果县民族局 李江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