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1957年11月29日,周恩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63次全体会议,讨论批准了以壮语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武鸣县壮语为标准音,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方案》,并同意在壮族地区推行使用。
1957—1966年,壮语文工作侧重于壮族乡村的群众扫盲,少数地方的小学开展壮语文试验教学,壮文骨干培训、壮文研究以及有关壮文书籍的编译、出版等工作获得较早起步和发展。
1966—1979年,由于“文革”的冲击,各级壮语文工作机构先后被撤销或停办,壮语文工作被迫中断,全面停滞。
1980年6月,自治区党委决定恢复推行使用壮文。
1983年7月,自治区政府同意在壮族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定位后,组织他们到壮文学校学习壮文3个月。
1982年、1983年,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学院和中央民族学院分别恢复壮文专业中专、本科招生。南宁、桂林、巴马、百色4所民族师范学校均开设壮文课。
1984年3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文(桂政办〔1984〕41号)要求国家行政机关所挂牌子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自治区召开的大型会议,如会场挂会议名称横额的,要同时冠上壮文;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5市较大的公共场所建筑物,如火车站、汽车站、港务站、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单位名称牌子上,也应同时冠上壮文。
1984年11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文(桂政办〔1984〕115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悬挂牌子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其印章也同时并刊壮汉两种文字。
2008年6月23日起,广西电视台公共频道推出《壮语报道》节目,每周一至周五晚上19:40播出,每次20分钟,次日8:30重播。该节目除了新闻报道,还有《探秘壮乡》、《教你学壮语》等栏目。
2011年12月,自治区政府决定开设壮语文水平考试,首开全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化测试先河。南宁市作为广西壮语文水平考试工作试点市,试点时间3年(2012—2014年)。
2012年6月30日,南宁市成功组织举办国内首次壮语文水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