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化是民族精神及民族凝聚力的载体,是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资源和社会根基。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了民间文化的保护力度,其目的就是要把民间文化继承和弘扬下去。电视作为传播力度较大、影响范围较广、影响力强的传播媒介,应该承担起保护、宣传、促进民间文化发展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在推广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手工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专题性电视文艺节目及电视宣传活动方面,应发挥积极的作用。
什么是民间文化,民间文化指的是由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创造的、古往今来就存在于民间传统中的自发的民众通俗文化。从社会分层上看,民间文化是一种来自社会内部底层的、由平民自发创造的文化。民间文化还是一种具有农业社会生活的背景、保留了较多传统色彩的文化。民间文化具有自发性、传承性,也有俗化和程式化,实用性和娱乐性。民间文化不应该只是一个抽象的、逻辑的概念,更应是一个植根于劳动人民生产生活实践及历史之中的生命状态,是生活习惯和风情习俗的集合体。概而论之,民间文化是指在一定群体中自发产生并得以传承的价值观、行为习惯及方式和精神产品的总和。民间文化关乎某一特定群体的文化血脉和历史认同。
一
2000 年11 月,文化部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立法工作座谈会,提出了要以立法的方式来保护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精神瑰宝,是中华民族得以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文化基础。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当前一些民间艺术形式正处在濒临灭亡的险境。多年来,许多民间文化研究者和工作者为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奔走呼告,力挽民间文化继续生存下来,可是,仍然有许多民间文化遗产还是被遗忘在无人问津的角落。加紧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2002年,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被批准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2003年,又被列入文化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项目。这项文化保护工程旨在号召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抢救濒危的民间文化遗产,全面摸清中国民间文化的家底,促进民间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使民间文化在中国文化发展中发挥其基础性、资源性等优势。
二
电视作为大众传播的主要工具和载体,应自觉承担起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责任。如何运用电视传媒为保护民间文化遗产服务,是新时期电视工作者和研究者需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我们国家的电视文艺是伴随着中国电视的发展而逐渐成长起来的。经过几十年的风吹雨打和磨炼,电视文艺已逐渐形成和具备了群众的广泛性、视听艺术综合性相统一的鲜明特征。尤其是近些年来,伴随着电视文艺节目的日渐娱乐化、注重收视率的趋势影响,这一特征被展现得更加淋漓尽致。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电视文艺节目迅猛发展的同时,民间艺术并没有像流行文化和时尚文化那样得以借势而上,相反却呈现出日趋衰落的趋势。富有浓郁乡土气息的民间艺术,如何在纷扰多样化的现代艺术重围中,闯出一条生存之路,并充分发挥自身的艺术魅力,适合人民群众的审美情趣,进而求得民间艺术的不断传承与科学发展呢? 这既是关乎民间艺术生死存亡的大事,也是电视文艺工作者应该担当的社会责任,更需电视工作者和实践者利用电视传媒优势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应有的贡献。本文就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曲艺、专题性电视文艺节目、电视宣传活动等问题略加探讨,以期对电视文艺传播中的民间文化保护起到应有的作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