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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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法院:用法治力量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法院干警用剪纸说“法”。罗城法院 供图
 

近年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审判职能,创新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即一个领导小组引领、一支双语队伍支撑、一个融合阵地载体、一套多元解纷机制、一系列特色普法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与司法为民、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探索出一条具有自治县特色的实践之路。

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罗城法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成立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五个一”工作法落地见效。同时,将民族理论政策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干警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推动民族团结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俊表示:“我们不仅是案件的裁判者,更是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通过司法实践让各族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与力量。”

建设融合阵地,推动文化法治交融。罗城法院把阵地建设作为有形有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抓手,打造“全域覆盖、多层融合”的司法文化阵地体系。在诉讼服务中心,精心打造集党建元素、民族文化、法治宣传于一体的“民族团结文化长廊”,同时阵地建设理念持续向基层延伸。龙岸人民法庭构建“庭院+办公区+调解室”的立体民族团结阵地。“我们不仅在墙上绘制了各民族分布图,还打造了民族团结小书屋,让群众在温馨的氛围中接受法治教育。”庭长韦荣子介绍道。

培育多民族队伍,提升司法服务能力。针对龙岸镇聚居着仫佬、壮、汉、瑶、苗、侗等13个民族的特点,法院专门为龙岸人民法庭配备了一支少数民族占比达83%的审判团队,并吸纳多名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的干部与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和特约调解员。同时,法院积极选派干警参加双语法官培训,建立各民族干部人才库,实施“一人一策”培养措施,提升运用民族语言开展审判、调解的能力。目前,法院少数民族干警占比超过80%,多名仫佬族法官成为审判一线的中坚力量。

创新多元解纷,夯实基层治理根基。作为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县,基层社会治理情势复杂,传统的纠纷化解方式面临挑战。罗城法院主动将司法关口前移,决心探索一条从“化讼止争”到“少讼无讼”的源头治理新路。2022年,法院充分利用罗城县委在龙岸人民法庭设立的“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和“警示教育基地”,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防控和排查化解工作。群众如有纠纷可随时到中心寻求帮助,由法官和调解员主动介入,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此基础上,法院将“一套多元解纷机制”与“一系列特色普法活动”紧密结合,持续开展“一村一法官”“三官一律”“无讼村(社区)”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法官累计走访村寨80余个,依托多元解纷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同时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2万余份。对于因民族习惯引发的纠纷,法官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风俗的基础上,耐心释法说理,有效促进了各族群众和睦共处、团结互助。

深化法治宣传,营造团结和谐氛围。罗城法院将法治宣传与民族节庆深度融合,在节庆期间,组织干警深入村屯,运用民族语言以及客家话等多种方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法官们与群众一起包粽子、唱山歌、讲普法小故事,在欢声笑语中传递法治理念。

龙岸法庭庭长韦荣子带头践行“移动法庭+田间普法”模式,曾背着国徽到瑶族村寨,在玉米地旁审理赡养纠纷案件,劳作间隙为各族群众讲解养老保障法律知识。在金鸡屯,他组织仫佬、壮、汉、瑶群众围坐“火塘议事”,既解答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等法律疑问,又收集民族群众司法需求。近2年来,该院累计开展特色普法活动28场,覆盖群众1.8万人次。

通过一系列措施,罗城法院将司法职能与民族团结进步深度融合,用法治力量维护民族团结进步,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群众心中扎根、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绚烂绽放。

(刘廷辉 黄雨欣 罗 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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