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柳州市司法局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把民族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聚法治之力护航民族团结进步。
坚持民族工作与党建工作相融合,不断增进干部职工的共同体意识。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
坚持民族工作与普法教育相融合,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法治意识。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通过具有民族特色的法治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民族工作与民族调处工作相融合,有力维护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积极探索民族地区化解纠纷的新方法、新措施,形成“五联”调解机制,打造出山歌调解、鼓楼议事、寨佬调解等少数民族特色调解品牌,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村组,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民族工作与法律服务相融合,有力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创新法律服务模式和形式,拓展服务领域,畅通各族群众诉求渠道,构建起市、县、乡镇、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进一步畅通村(居)民,尤其是山区少数民族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傅永新 潘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