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龙胜举办《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放仪式,该县四家班子领导,县人民武装部政委、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县人大代表参加发放仪式。
对龙脊梯田保护实施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的具体体现,为龙胜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奠定良好的基础。据悉,《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龙脊梯田的保护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发放仪式上,该县县长蒙新宇介绍《条例》立法情况,并就宣传和实施《条例》进行布置和安排。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龙脊梯田立法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龙脊梯田立法保护的内容。龙脊梯田保护不能孤立地保护梯田本身,而是对以梯田为核心的整个系统予以体系性保护,将以龙脊梯田为核心的生产技术系统、梯田生态系统、村寨文化、景观系统纳入保护范围。相关职能部门要广泛、持久、深入开展《条例》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让《条例》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和社区,厚植龙脊梯田保护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共识。要在龙脊梯田保护开发中各司其职,加强对龙脊梯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龙脊梯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龙脊梯田是中国南方梯田农耕文化的代表,是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保护生态、自然与人文和谐共存的典范,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
(陈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