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胜各族自治县采取四项举措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完善机制,依法开展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龙胜各族自治县民间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精神,成立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文广体旅局、县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非遗保护的规划、协调、指导等工作。同时建立专题会办制度、联席会办制度,明确保护项目、保护组织,为保护非遗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开展调查,抢救申报非遗。近年来,龙胜积极挖掘、抢救和整理散落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收集苗族“四月八”传统节日、瑶族服饰、龙胜瑶族长发习俗、侗族草龙草狮制作技艺、侗族百家宴、龙胜壮族鱼生、龙脊水酒酿造技艺、汉族多声部民歌等信息数据3000余项。对非遗项目整理建档,积极申报各级文化遗产。
建馆收藏,传承利用非遗。该县陆续建起龙胜各族自治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陈列馆、平等广南侗族民俗文化馆、泗水白面瑶族博物馆、龙脊壮族生态博物馆、马海木雕馆等,通过生产生活用品等馆藏物品展示龙胜苗、瑶、侗、壮、汉等民族的文化,以“馆”育人,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同时,依托龙胜丰富的旅游资源,推动非遗工坊建设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在全县建起苗族油茶、瑶族服饰、侗族草编、壮族水酒等制作工坊80多个,满足当地群众、中外游客和商家客户观赏、品尝、定制的需要,以非遗改善民生、促进团结的效果渐显。
举办展演,宣传弘扬非遗。开展非遗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利用各种节假日举办非遗展演活动。运用网络、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讲述非遗故事,以及其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工匠精神。同时,举办培训班,现场展示、手把手教授各类非遗技艺。两年来,全县举办各类非遗培训班20多期,培训人数1200多人,培养了一批非遗技艺的传承者和宣传者。
截至目前,该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12项、市级非遗项目20项、县级非遗项目29项,涵盖传统技艺、传统音乐、民间信仰、消费习俗、生产商贸习俗、游艺与杂技等,建有瑶族服饰传承示范基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8人、民间艺人骨干和民间文化传承人1000余人。
(詹前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