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桂林市象山区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成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七进”工作,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活动载体、创新创建方式为抓手,做到“五个结合”,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把长期建设与阶段性强力推进相结合。象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关乎全区大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每年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动员会和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工作,查找不足,完善措施。每年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及其推进计划,着力推进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把创建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象山区结合实际,建立了与创建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深度融入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本职工作、思想政治建设、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宣传、群众性文化活动、先进模范表彰等工作中,把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作为建设现代化美丽象山的重要抓手。
把挖掘历史传统与实践创新相结合。以桂林八路军办事处、崇善清真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为题材,深入挖掘象山区历史上民族团结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并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传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同时,结合近年来创建工作实际,创新工作载体,依托学校、社区、景区景点,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力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
把示范典型培养与全面带动推广相结合。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为抓手,在各行各业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截至目前,全区成功创建市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各类示范单位37个,并在已建成的示范点以巩固提升示范水平为重点,突出创建的特色和亮点,形成以拓展示范典型,促进全面带动推广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把经常性宣传教育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结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五个认同”。近年来,在全区先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等的精神宣讲会和民族宗教政策宣讲会,教育引导全区各族群众珍惜当前发展的大好形势和大好机遇,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多途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立以乡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依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各民族帮扶联谊交流活动,鼓励各族群众节庆相互走动交流,引导各族群众生活上互帮、文化上互鉴、习俗上互容,架起了各民族交融的桥梁。
(谢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