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大力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的新要求。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大力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抓手,不断巩固发展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
要深刻理解大力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简而言之,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的题中之义、具体实践。2021年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决策部署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务实推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快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等各项工作,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开好局、起好步的实质性进展,在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成果,继续发挥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动作用上展现了新作为,得到党中央的充分肯定。2023年12月14日至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西时明确提出“广西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自治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的重要要求,为我们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把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要求落到实处,客观上要求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在深刻领悟其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以更加务实的科学态度,奋发有为的精气神,大力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各项工作始终,落实落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惟其如此,才能不断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继续在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做示范,不断巩固发展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
“示范区创建”要与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同向发力、互促共进。这是贯彻落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主线的核心要义,是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在一百余年的奋斗历程中,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尤为重要的是,这条正确的道路是不断丰富发展、与时俱进的。进入新时代,我们比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实现这一伟大梦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伟力,无疑成为新时代对党的民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从这个意义上看,广西推进“示范区创建”与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具有内在契合的、紧密的逻辑关系。换言之,“示范区创建”与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具有“一体两面”的鲜明特征,二者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示范区创建”与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同向发力、互促共进的基本导向,从而使前者为后者凝聚更强大的力量,后者为前者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二者相得益彰、交相辉映。惟其如此,才能促进各族人民群众不断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从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确保做到“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让各民族在共同团结奋斗中共享民族复兴的荣光。
要以创新求变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解放思想、创新求变,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的核心要义。有效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也必须坚持创新求变。当前,尤其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观念要因时而变。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一大突破,就是把铸牢中华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顺应这一时代要求,在思想观念上必须自觉摒弃铸牢共同体意识“与己无关”的狭隘思想,树立起铸牢共同体意识“人人有责”的新理念。二是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持续扎根铸牢共同体意识落实到经济、教育、就业、社区建设、文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这实质上是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主线的具体要求。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在顶层设计上完善体现“主线”要求的相关制度,推动形成各部门工作与铸牢共同体意识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三是工作方法要统筹兼顾。统筹兼顾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科学方法。遵循和运用好这一科学方法,是大力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方面要树立全局意识,坚持把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置于铸牢共同体意识这一大局中来整体谋划、全面部署,避免顾此失彼;另一方面,也要坚持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善于抓住“牛鼻子”,集中优势资源来推动重点突破,以期收到“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实效。
(作者系中共广西区委党校二级教授,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共广西区委党校研究基地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