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和使用工作,自治区民宗委于6月30日在南宁市召开2023年全区民族语文翻译政策及规范标准培训会。全区14个地级市及所辖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自治区民宗委直属单位负责壮文翻译业务的人员共计78人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自治区民宗委民族语言文字一处、广西三月三杂志社、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的有关同志就我区民族语文翻译政策和规范标准基本情况、壮文基础知识及民族语文规范标准等进行介绍,并进行了互动交流。通过举办此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了我区民族语文翻译队伍能力和水平,为我区的民族语文翻译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翚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