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民族工作格局,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位推动,组织领导更加有力
纳入发展规划和重要议程。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来宾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内容,推动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任务,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个纳入”重要要求。
将民族和宗教工作“五个纳入”。市委常委会明确将民族和宗教工作实行“五纳入”一体推进。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市委巡察内容、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干部培训计划、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等;宗教工作也实行“五纳入”。
高规格召开会议统筹推进。先后召开全市民族和宗教工作会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会、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民族工委全体会议、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市委主要领导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作出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出台《来宾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推进新时代全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等文件,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更加重视、支持、参与民族宗教工作。
坚持联合推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市民族工作委员会、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工作规则,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民族和宗教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
积极发挥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协商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等工作要求,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专题调研活动并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实施好《民族区域自治法》《金秀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民族自治地方法规,办好金秀瑶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县庆活动。市政协积极开展“委员行动”,制定《来宾市政协“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委员行动”方案》,成立“委员行动”领导小组,推进“委员行动”十项具体工作落实落地,做到有形有感有效。
各级各部门广泛参与宣传教育活动。202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印制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资料15万份(册),发送手机宣传短信30万条,悬挂横幅和标语13万多条(张),播放宣传片4000多次,制作展示宣传板报700多张,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刊登、播放新闻稿80多篇,累计浏览量700多万,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
坚持高效推动,工作成效更加显著
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推进创建工作,压实创建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最新指标调整印发了《来宾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测评指标任务分解表(2022-2024年度)》,明确创建示范市任务目标。落实工作经费和办公场所,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工作。新增打造3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推进“7+N”拓展到进景区、展厅等。2022年,金秀瑶族自治县获命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有14个单位获命名为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与广西师范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
加快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获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974万元,组织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39个,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有力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全市共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8个、广西民族特色村寨9个。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实施好“三项计划”及试点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来宾实践;落实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来宾市民宗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