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至15日,南宁市民宗委组织3个检查组对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项目、“同心文化载体”建设等项目进行检查。
检查组分别到宾阳县宾州镇炮龙同心文化艺术团、上林县三里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马山县古零镇乔老村小都百屯、隆安县震东社区、武鸣区府城镇四明村大窝屯同心文化广场等40余个项目点,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翻阅台账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从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结余结转情况,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图片、总结、发票、集体决议会议纪要或公示情况,核验“同心文化载体”建设项目标识牌、配备管理人员(有名单)、固定活动场所、举办同心文化活动(有图片或视频)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县(市、区)完成整改,并就如何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助推民族聚居区产业发展、融合乡村振兴,改善民生,使村寨富起来、美起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022年,南宁市共落实中央级、自治区级、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6296万元,重点用于乡村产业发展、民族特色村寨培育、基础设施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同心文化载体”项目建设等,共实施项目142个,受益人口近20万人,目前所有项目已竣工。下一步将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县(市、区)实施的项目进行审计核验。
(韦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