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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支持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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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8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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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支持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取得明显成效

 

本报讯(记者 陆照德)8月23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自2021年开始,全区累计向44个重点县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1.74亿元,占全区已安排衔接资金总量的67.14%,并取得明显成效。

44个重点县包括都安、大化、隆林等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隆安、融安等20个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宁明、龙州、东兴、凭祥4个参照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截至目前,上述44个重点县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通硬化路率达96%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3%以上,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3%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的覆盖率超95%,自然村(屯)4G或5G网络覆盖率超90%。

据悉,10年来,广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5504元,增长到2021年的14663元,年均增长11.5%,实现54个贫困县5379个贫困村共63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但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仍有部分县自我发展能力还比较弱,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 上述44个重点县仍需重点帮扶。其中2021年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地区生产总值仅占全区的6.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全区平均水平的55.6%、财政收入仅占全区总量的7.2%。

为了解决上述44个重点县乡村振兴难题,广西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目标,出台《〈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贯彻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分别明确14条和42条政策措施,重点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产业、就业等方面进行倾斜支持,共向44个重点县选派驻村第一书记3867人、工作队员7495人,集中资源和力量支持重点县乡村振兴。2021年以来,全区累计向44个重点县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1.74亿元,占全区已安排衔接资金总量的67.14%;累计发放重点县的产业奖补资金16.9亿元。截至2022年7月底,44个重点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18.02万人,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同比增加4.42万人,达到181.7万人,占全区脱贫人口务工规模64.94%。

广西将持续引导、支持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奋起直追,逐步缩小重点县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实现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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