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各族自治县之一,聚居苗、彝、仡佬、壮、汉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1.2%,全县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先后荣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荣誉。
打造特色党建,筑牢民族团结根基。建设5个民族党建示范带,深入开展党建进壮家、进彝寨等“四进”活动,创建“党支部+民族文化服务队”新型党组织,苗、彝、仡佬、壮、汉5个民族学会均成立党组织。实施“党员名片工程”,党员干部深入少数民族群众聚居村屯开展“行走党课”100余次。
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各族群众收入水平。因地制宜发展“三张叶子一株蕉”“两黑一黄”等优势特色产业,推动铝产业“二次创业”,助推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到2021年底,“三张叶子一株蕉”总面积10.7万亩,产值3.39亿元;“两黑一黄”出栏共17.13万头(只),产值3.93亿元;铝锭产量6.7万吨,产值11.2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0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66元。
加大保护传承,各民族文化创新交融。举办苗族“跳坡节”、彝族“火把节”等5个民族节庆文化活动,苗族跳坡节、壮族歌会等16项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中小学校建立民族文化活动传习基地,新州三小获评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隆林壮族山歌传承基地”,获教育部评为“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强化自治保障,配强少数民族干部。坚持“拓来源”与“重储备”相结合,每年将40%的公务员招录岗位用于定向招考本县主体少数民族和生源地或户籍为本县的人员。在去年的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拔79名优秀年轻干部中,少数民族占比83.54%;全县科级优秀年轻干部535人中,少数民族占比6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