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税务局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融入税收工作当中,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实现税收事业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的同频共振;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考核口径收入2465.53亿元、社保费收入1402.08亿元、非税收入212.16亿元,为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以示范村建设为抓手,投入85万元援建资金援助结对挂点富川葛坡镇深坡村建造村部广场、民俗及活动宣传等阵地建设。指导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1年被命名为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58个单位中,广西税务系统共有18个单位入选,占比达31%,得到了国家民委的高度认可。
2022年,广西税务局将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不断优化税收服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广西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助推我区经济快速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广西各族人民团结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