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联合开展广西民族特色村寨命名,配合开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及“同心文化载体”核验等工作。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工作,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统筹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健全重点帮扶县机制,64个少数民族聚居县中有35个县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倾斜支持。完善粤桂协作机制,64个少数民族聚居县有32个纳入粤桂帮扶县。重点关注少数民族聚居区集中安置点社区治理和少数民族搬迁对象社会融入工作,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下一步,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强化少数民族聚居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提升各族群众自身发展能力,提升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