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不断提升人民卫生健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2021年度补助市县方面资金安排约74亿(自治区和中央财政资金),安排自治县(含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县)15个约7.3亿元,边境县(市、区)8个约3.73亿元,占整个资金的15%,主要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等方面给予资金倾斜支持。
2022年,将在年度补助市县资金分配方面给予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边境县和民族乡倾斜照顾。指导民族地区加强项目储备,统筹多方资金渠道最大限度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做好项目监管和运行监控,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早日发挥效益。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对少数民族聚居区上报需求均给予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乡聘村用”激励政策,提高乡村医生队伍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