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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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全力巩固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成果
自治区司法厅:扎实推进我区涉民族工作立法工作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力做好民族地区就业创业工作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一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自然资源服务保障
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加大对各项民族工作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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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2年4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加大对各项民族工作的支持力度

 

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支持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各项民族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了我区各项民族工作有序开展。

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切实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2021年自治区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全区累计安排转移支付2,863.75亿元。自治区财政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着力争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着力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农业、水利等发展,促进农民脱贫增收。2021年自治区财政争取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4800万元,支持我区仫佬族、京族和毛南族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着力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事业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落实少数民族聚居区各项社会保障惠民政策。着力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不断满足我区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特殊需要。

2022年,该厅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我区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做好相关经费保障,结合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重点支持自治区民宗委开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深刻认识我区边境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属性,积极探索规范民族资金管理,完善资金使用方向和支持范围,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财政支持的重点、突破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金的示范效应,为统筹做好民族工作提供制度支撑。积极履行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职责,支持科学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自治县县庆祝活动、帮扶结对挂点村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积极向中央争取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支持。根据财政部“十四五”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政策动向,通过培训、网站、微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金融企业加大对民贸民品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增强民贸民品企业“造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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