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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少数民族聚居区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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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少数民族聚居区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贺州市民宗委、民语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为契机,协助、配合市语委办在全市少数民族聚居区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去年以来,贺州市212个少数民族行政村378所完小、小学教学点或幼儿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现了教学和家庭助教全覆盖。

贺州市有壮、瑶、苗等18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6%。21世纪以前,由于种种原因,贺州市少数民族聚居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受到一定的影响和限制,相当一部分小学用方言教学。近年来,贺州市将该项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采取各种措施抓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2021年,该市在平桂区鹅塘镇土瑶聚居区大明村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乡村建设,为土瑶同胞送“普”下乡、送“普”上门,并完成了富川瑶族自治县、八步区壮族聚居区南乡镇、黄洞瑶族乡、钟山县花山瑶族乡、两安瑶族乡的规范化示范建设工作。同时,各县(区)积极开展2021年“学前学会普通话”工作,在乡村采取措施大力开展3-6岁幼儿学普通话活动。此外,该市积极在小学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验收,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内容。(黎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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