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桂林市象山区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桂林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布置民族团结进步专项绩效考核工作,以会议精神为指引,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自治区、桂林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了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考核指标,并对照《象山区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对象山区主动融入桂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会议强调,民族团结进步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专项考核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各部门要从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民族团结进步考评为契机,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本部门中心工作,在目标制定、责任分解、过程管理、持续整改等环节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增强履职能力,切实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一直以来,象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先后建成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和示范单位,南门街道办事处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辖区崇善小学、银锭社区、城市管理局、侗情水庄、橡胶机械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先后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崇善清真寺被评为全国和谐寺观教堂,命名为自治区宗教界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象山区民宗局被自治区记二等功1次。
下一步,象山区将以主动融入桂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心聚力、担当实干,推动全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象山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