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同心共奋进 携手促团结——新时代民族工作高端访谈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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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财政保障能力
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工会
持续推动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现大跨越
推动“桂品出乡” 助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融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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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21年10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财政保障能力
——访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关礼
 

记者:请结合自治区财政厅实际,谈谈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关礼: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民族地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关爱。近年来,自治区财政持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十三五”期间累计下达少数民族聚居区一般性转移支付5040亿元,特别是在测算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人口、革命老区、边境地区、贫困人口等因素,适当提高对民族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贫困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补助系数,不断增强民族地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谋深谋细谋实各项举措,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财政部门落地见效。

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逐步增加边境县(市、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充分考虑边境县(市、区)和少数民族特殊性因素,完善边境县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制度,稳步增加对边境县(市、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资金投入。积极向上反映广西特别是边境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中央更多财税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

突出支持重点,加快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加大对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机制,在过渡期内对边境县(市、区)和民族自治县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倾斜。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补齐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教育、医疗、文化、社保等社会事业发展短板。

立足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兴边富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大力支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进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支持我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建立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资金分配和政策调整,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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