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识为主线,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市为契机,深入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城市民族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全市上下“一盘棋”、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城市民族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城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三交”中的重要平台作用,统筹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水平。下发落实区、市民族工作相关文件,明确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简化落户程序。各城区、开发区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精心打造团结融合社会服务管理平台,有力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水平。
三、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实施城市社区管理提档升级和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团结融合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水平。在社区建立民族工作服务站和民族团结之家,在就业服务、医疗卫生、法律援助、经商管理、文化生活等方面服务各族群众。引导搬迁群众融入城镇生活,实现创业就业,营造和谐共居、和睦相处、守望相助的社会环境。
四、促进价值引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各民族文化交融平台,推出民族舞台剧《白莲》等3部作品登上国家大剧院舞台;搭建“鱼峰歌圩”等民族团结文化地标,每年举办柳州“三月三”山歌节、三江侗族多耶节、融水芦笙斗马节等盛会,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促进各民族群众“大交往、大交流、大交融、大团结”。
五、加强依法治理,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
全面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工作有关政策法规,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基层民族事务治理重心下沉,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市、县(区)、乡三级网络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有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