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十三五”时期,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支持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方面采取哪些措施?成效如何?下一步如何促进其加快发展?
陈建军:“十三五”以来,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充分挖掘释放自然资源政策红利,有力推动我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
在政策支持上“倾心”。出台支持民族自治县加快发展17条,在全国首创脱贫攻坚项目用地“边建边报”政策,创新实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政策,为民族自治县筹措资金50.91亿元。投入资金7.81亿元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有力促进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增长、社会稳定。
在务实为民上“倾情”。 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攻坚行动,解决19万多宗不动产登记问题、惠及群众50万余人;在乡镇、村委建设不动产登记便民点2200多个,实现群众办证“不出门”,领证“不出村”;在民族地区投入2.5亿元,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171处,使11.2万人免受威胁。
在要素保障上“倾力”。安排资金2725万元支持民族自治县编制实施实用性村庄规划,有序引导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安排用地指标4.68万亩,有力保障民族地区民生和产业用地。实施找水打井工程,成井2934口,解决190多万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迈向新征程,自然资源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持续健全完善体现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差别化自然资源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全力服务支撑我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