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自治区政协召开界别协商会,围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进行专题协商,群策群力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严朝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严朝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落实“四个新”总要求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积极建言献策,助力自治区党委、政府以高质量创建成果推进新时代广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广泛凝心聚力,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研究实施巩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升工程,加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创建工作力度;加快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法制建设步伐,注重用法治精神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用法治方式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新时代广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坚持教育优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推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民族文化专业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促进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积极研究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自治县、民族乡的财力补助水平,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补助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
(来源:自治区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