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2021年1月,德保县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此外,该县还被命名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个、模范个人3名,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个;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模范个人2名;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个;获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个、模范个人8名;获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2个;培树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5个、模范个人95名。城关镇那温村被列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宗委、百色干部学院举办的“民族团结进步”专题研讨班现场教学点,成为百色市首个“民族团结进步”现场教学点。
创建经验:
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县乡村三级“一把手”负责制,创新“清单式工作法”,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创建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建立健全“创建—自查—督导—整改”工作机制,确保各族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注重从“四个一线”挖掘培育优秀人才,2016年以来,脱贫一线提拔晋升人数超50%。目前,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县干部总数的比例达95.8%。
坚持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以“基础在工作、宣传来提升”的思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入耳入脑入心。努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两大精品”特色路线,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连片发展,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数量质量实现“双提升”。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发挥县委党校、云山夜校、理论中心组等阵地作用,依托“二月二龙抬头”“壮族三月三”、重阳节等“我们的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
坚持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截至2021年8月,累计争取上级民委各类扶持资金约1.09亿元,用于实施水、电、路、网、房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扶贫项目,覆盖德保12个乡镇69个行政村136个自然屯,有效解决了11.2万少数民族群众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全面落实“两免一补”“雨露计划”等民族教育政策,累计争取到上级资金5855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以来,共组织7700余名帮扶干部,筹措34.86亿元扶贫资金,推进高质量脱贫。2020年成功摘掉延续33年的“国定贫困县”帽子。
坚持创新社会治理,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以“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为抓手,举办“送法下乡”“法律进校园”“民族法治大篷车送法入民心”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同时,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巩固民族宗教“三级网络”“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深化平安建设,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