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至28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广西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报以此次会议的最新精神和要求为纲,回顾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民族工作的亮点和成果。
1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大力实施文化惠民、民族文化抢救保护、民族文化开发应用、民族文化图书精品、扶持民族传统节庆等五大工程。“壮族三月三”“刘三姐”等源自少数民族的文化符号经过传承创新,成为广西乃至全国各族人民共享的文化品牌。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各民族语言共生共融。截至2020年底,全区普通话普及率达85.68%,高于全国4.96个百分点,位居西部地区首位,83.03%的脱贫人口能够使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交流。
在边境所有村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品牌“国旗工程”,涌现出一大批少数民族“爱国戍边模范”。
2 推动各民族同步奔小康、走向现代化
“十三五”时期,广西累计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7亿元。全区376.5万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全部脱贫,41个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2016年以来,广西有71260名驻村干部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
出台兴边富民“1+7”系列文件,实施新时代兴边富民三年行动,推进强基固边、民生安边、产业兴边、开放睦边、生态护边、团结稳边“六大工程”。边境8县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乡乡通等级路、村村通硬化路。
把自治县、民族乡和边境县作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重点支持对象。2021年7月,13个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和8个边境县(市、区)被列为国家或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3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广西各族群众民族风俗上各有特色,但彼此之间没有交流障碍和民族隔阂,各民族之间通婚十分普遍,71万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与当地社会全方位互嵌。
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区由一个或两个以上少数民族组成的家庭有542.92万户、由汉族和少数民族组成的家庭有145.86万户,二者合计占总家庭户的42.5%。全区汉族和少数民族混合的家庭户户数比2010年增长接近30%,全户少数民族混合的家庭户户数比2010年增长接近25%。
全领域、全过程、全覆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区288个单位和293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1578个单位和2981名个人被表彰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全区有1949个全国、自治区等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34个全国、自治区等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南宁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4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021年6月,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届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的《关于解放思想担当实干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决定》,明确作出“巩固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战略决策。
全区12个自治县均制定有自治条例,且均已完成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相关部门加快推动民族立法工作,将启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规制定工作。
南宁市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探索出“13456”的“南宁模式”,2020年被确定为第四批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