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广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国家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广西各级民宗委、工会、共青团、妇联(以下简称“四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引领和推动全区群团组织创建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贡献力量。
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讲述“瓦氏夫人抗倭”的历史佳话,强调各民族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共同熔铸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四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民族精神,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于各领域全过程,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活动,将各级各地群团组织27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打造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阵地。深入边境一线,开展“我们爱挂国旗、因为国旗最吉祥”活动,在各族群众中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守边固边意识。全区逐步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格局,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八桂大地。
大力展现中华民族大团结形象。“四部门”制定印发《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联合会商办法》,工青妇三家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推动创建工作。“四部门”紧紧围绕“四个并重”开展创建,做到突出主线、创新载体、提质扩面,积极参与开展创建“十百千”工程、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百点工程”、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拓展到工业企业车间、岗位、城乡社区、村屯、家庭之中。工会将民族团结纳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条件。妇联深入开展“桂姐姐”大宣讲活动,依托1.6万支“桂姐姐”宣讲队,开展线上线下宣讲6万次(场),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妇女先进典型。通过创建工作,教育引导各族职工、青年和妇女群众始终牢记“三个离不开”,树立正确的“五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勇于同一切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
持续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区各级群团组织、各族干部群众以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载体,推动各民族文化创新交融,丰富民族文化活动内涵。群团组织利用各自优势,充分发挥“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品牌文化作用,引导各族群众“唱在一起、跳在一起、心在一起”,思想相通心相连,共同过好“我们的节日”。 (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