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通过划定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和举办少数民族传统节会等方式,将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实现了少数民族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该县将现有少数民族传统建筑群实体向外延伸30米以内的范围划定为核心保护区,对核心保护区内的传统建筑、基础设施实行严格保护;使核心保护区内的民居外观风格统一,使其历史风貌得到真实再现。将现有少数民族传统建筑群实体向外延伸30至80米之间的范围划定为建设控制区,对建设控制区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进行严格控制,保持传统风貌;新建房统一按照传统吊脚楼风格,采用木结构建筑工艺修建。将现有少数民族传统建筑群周边地区划定为环境协调区,在环境协调区内严格实施封山育林,进行水土保持;严格控制各种污染源,禁止任何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建设。通过举办“瑶王节”“赶秋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会,以歌舞、刺绣等传统形式展现民俗文化,吸引游客,在引导村民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增加村民收入,实现了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结合。
目前,昭平县已有樟木林镇古莲村等9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莫云珍 邱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