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地处北部湾之滨,总人口约101.27万人,有汉、壮、瑶、京等38个民族,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城市,是中国唯一的海洋民族——京族的聚居地。多年来,防城港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扣“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海、边、山”特色优势,确定了“以海边山经济促进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统领民族团结,以民族团结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创建思路,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成效日益凸显,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民族团结之花在边疆常开长盛。
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防城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市创建工作,去年及时印发了《防城港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和《防城港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召开了市四家班子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市动员大会。成立了市委书记和市长为组长、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列入全市中心工作、绩效考核中,落实了专门创建经费。市人大出台了《京族文化保护条例》,并对创建工作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市政协通过专题协商会形式建言献策,形成了各级各部门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工作格局。同时及时将创建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有序推动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增进共识。该市多措并举加大了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抓好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必修课;组织好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掌握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水平,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好媒体宣传。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委等6部门以“战疫情、奔小康、奋进新时代”为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组织开展一系列线上线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办了“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标语海报、宣传片、文艺演出、报刊专栏、工作成果展、致市民一封信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政策知识和工作成效。抓好阵地宣传。在党校培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开展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在市县(区)二级打造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长廊、文化长廊、主题公园进行阵地宣传。抓好典型宣传。制作并组织观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事迹宣传片。抓好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讲好防城港民族团结新故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推行“一校一品”的办学特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从娃娃掀起,强化青少年思想教育,增进学生的“五个认同”。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防城滩散小学,一直以来坚持将爱国主义融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组织开展爱国护碑活动和以“童心向党、快乐成长”为主题征文、书法、绘画作品征集比赛活动,在活动中促进学生爱国、爱党、爱家乡。上思民族中学以民族团结知识“进校园、进课堂”为抓手,紧扣“课堂教育、主题活动、文化熏陶”三大载体,开展壮汉双语教学,连续十年创办瑶族女生班、民族励志班,落实少数民族群众教育保障工作,扶贫先扶智,提高瑶族地区人口素质与就业率。
三是搭建平台,融合推进。该市在社区建立民族工作服务站和民族之家,共建成少数民族活动中心2 个、社区民族之家24个、民族事务咨询服务窗口(站)13个;为各族群众提供就业、医疗卫生、法律援助、文化生活等方面服务。在乡村建立健全民族文化服务体系,建成民族乡文化站2个、民族村文化活动广场78个。组织开展特色文化活动。在城乡社区、机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如港口区在各民族中开展“四个一”活动(学会讲一句民族语、学会唱一首民族歌曲、学会跳一支民族舞蹈、学会讲一个民族故事),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基础。积极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利用好“壮族三月三”、京族哈节、瑶族阿宝节等民族节庆活动,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社会氛围。注重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目前该市有多项非遗被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国家级2项、自治区级17项、市级29项、县(市、区)级71项。
四是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坚持把创建工作融入打赢脱贫攻坚战,融入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融入城市各项工作,努力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实施四大工程(优势产业、基础设施、民生福祉、城乡融合发展)、开展四大行动(海洋经济+民族团结、边境经济+民族团结、边海经济+民族团结、山区经济+民族团结),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8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23元,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五是创新载体,示范引领。注重突出主题,发挥优势,体现特色,示范引领,着力开展好“八进”活动。率先实行民工委委员单位和非民工委委员单位结对挂点基层乡镇、企业、学校、社区、村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并有声有色地开展工作。如市工会在防城十万山乡建立首个示范点;率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组织政治巡察内容并开展巡察工作,为加快创建提供了政治保障;率先出台了《京族文化保护条例》,进一加强了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率先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和统战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督查工作,促进创建工作开展;率先将创建示范市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等,扎实推进了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2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8个、教育基地2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73个;有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单位13个,全市形成示范带动、全面创建、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六是依法治理,促进和谐。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普法行动。强化依法治理。如出台《京族文化保护条例》;政法委在全区首创“基层党建+社区(村屯)、警务+网格化综合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行“三官一律”到社区村屯(对外公布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的信息和联络方式),随时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解决法律问题;民宗委在民间信仰管理上推行“三人驻点、四监管”模式,等等,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目前全市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