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 韦丽嘉 王秋林) 6月1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围绕“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和第一民生工程,举全区之力攻坚克难,交出了一份高质量广西脱贫攻坚答卷,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将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推动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近期,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及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现有帮扶政策进行分类优化调整,确保政策不断档、不留空白。健全和落实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二是平稳有序推进相关机制衔接。建立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机制,对我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倾斜支持。继续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和完善粤桂协作机制,重点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等。坚持和完善定点帮扶、社会帮扶机制,继续配合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我区原28个国定贫困县工作,强化区内单位定点帮扶,实施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行动。
三是统筹实施“五大提升行动”。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稳岗就业提升行动、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