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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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五个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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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五个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杨海芬
▲2020年11月,桂林市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2021年2月1日,“中华民族一家亲团结图”揭幕仪式在桂林市秀峰区解东社区举行。
▲2019年12月27日,桂林市民宗委、叠彩区清风社区、叠彩区武警中队开展“民族团结进军营 军民共叙鱼水情 融情联谊庆元旦”活动。
 

桂林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自古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之美誉,桂林的山水以山青、水秀、洞奇、石美“四绝”闻名天下,是世界著名的山水旅游城市。桂林是各民族散杂居地区,有汉、苗、瑶、侗、壮、回六个世居民族,全国56个民族在桂林都有居住。有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两个自治县,资源县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另有15个民族乡(瑶族乡12个、苗族乡2个、回族乡1个)。龙胜各族自治县成立于1951年,是中南地区成立最早的民族自治县,恭城是全国最年轻的自治县,雁山区草坪回族乡是广西唯一的回族乡。

近年来,桂林市以强化机制保障为抓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开创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局面。近年来,桂林有6个单位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称号,15个单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荣誉称号,26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6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78个单位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4人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71个单位获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区)。

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组织基础

毫不动摇地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和民主生活会检查剖析的重要方面。出台了《桂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把民族团结进步纳入专项绩效考评,市委市政府督查办每半年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所有市直部门、各县区、中区直单位、各高校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民族工作巡查考评制度,推动民族工作、创建工作有组织、有专人、有制度保障。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济基础

始终把发展民生作为最大的政治,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的最大核心,把发展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基石。近年来,全市紧紧围绕桂林“1+2”国家战略和工业振兴、乡村振兴、园区改革部署,努力走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期间财政收入约1239亿元,平均年增长约7.1%,其中80%用于改善民生,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6%和7.8%,龙胜、恭城两县的财政收入年均增长在7.8%以上,超过全市平均增长水平。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产业,全市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桂林市贫困地区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脱贫成果得到了自治区的充分肯定。自治区“脱贫感党恩 奋进新起点”主题活动现场会在桂林召开,龙胜、恭城两县作了脱贫经验介绍。

坚持多载体融合推进,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最重要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各族群众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注重干部教育。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学习教育,作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提高广大干部共同体意识。

注重专题宣讲。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采取开展专题讲座和设立咨询点、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宣讲、网上宣传等形式,向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宣传宣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精神,增加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注重学校培育。把学校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阵地, 坚持“从娃娃抓起”“主抓学生”的理念,扎实推进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形成了以诵中华经典、传民族工艺、唱中华戏曲、扬民族文体等“一校一品”的办学特色,以弘扬中华文化增进学生的“五个认同”。

注重文化引导。组织出版了以《桂北民族丛书》《红瑶历史与文化》为代表的一批少数民族丛书,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留住了民族记忆,保留了中华文化符号,增进民族感情。打造和推出了“壮族三月三”、侗族“祭萨节”“百家宴”“鼓楼文化节”、瑶族“晒衣节”“盘王节”、苗族“大端午歌节”“七月半歌节”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民族节庆活动。通过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民族体育、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构造了文化自信,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社会氛围。

注重文旅结合。充分利用桂林国际旅游城市这个名片,以“四个结合”推动“旅游+民族团结进步”新实践,“四个结合”即把景区景点的环境建设、文化活动、对外宣传、导游解说四个方面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机结合。通过旅游平台讲好桂林文化、讲好桂林故事,把桂林打造成广西、全国乃至世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成为向世界宣传中国文化、中国民族关系、中国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地,开创了桂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境界。

坚持依法依规治理,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坚持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党的民族政策为准绳,始终把民族团结和谐作为底线,按照“没有问题抓预防,潜在问题抓排查,发现问题抓疏导,出现问题抓调处”的原则,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开展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严格区分矛盾性质,从源头上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各民族平等权益。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坚持一视同仁、依法保障,使各族群众不分民族、信仰、性别、职业、地域,都依照宪法和法律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感受公平正义,从而真正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强化公民意识。建立健全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不断完善“三支队伍”建设,加强与市民工委单位合作,与新疆和田地区建立了少数民族人口流入流出地管理联动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现促进民族团结群策群力。

坚持真诚服务至上,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基础

始终把为各民族群众做好服务,作为凝聚人心、促进团结的重要经验,努力把桂林建设成为各民族共有家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办理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引导各民族积极融入社区,设置少数民族群众临时经营疏导点20个,累计协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租赁房屋400多人次,在六城区建成少数民族活动中心3个、社区民族之家76个、民族事务咨询服务窗口(少数民族服务联络站)78个、民族诗社1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党支部3个,六城区139个社区均配备有专职(兼职)民族工作干部,各族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七星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以服务促管理,以真情促融合,创新维吾尔族外来人员服务管理模式”得到国家民委有关领导、国家反恐办、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公安厅的高度肯定。在春节等重要节日,对城区困难少数民族群众家庭给予慰问关怀,目前共慰问398户,慰问金达39.7万元,让城区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秀峰区解东社区以家风大讲堂、民族工作面对面、评选民族团结好家庭等方式,以春风般的温暖,凝聚各族群众的心,把社区建设成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大家庭。

(作者系桂林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

(本版图片均由桂林市民宗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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