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法规宣传月和脱贫攻坚及疫情防控等工作,通过新技术、新媒体,以线上、线下的方式, 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民族团结、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指导多个县区采用壮汉双语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用山歌、顺口溜等接地气的方式开展宣传,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了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活动受到广大媒体和网友的高度关注,区内外主流媒体纷纷报道宣传。此外,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干部到帮扶村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帮助群众全面了解各项扶贫惠农政策,尽可能地帮助各民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努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
落实资金助推脱贫攻坚。一是落实中央、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550万元,实施112个项目,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以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和少数民族聚居区行路难、饮水难问题,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感党恩教育,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二是推动民贸民品企业健康发展。通过走访、编印《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文件汇编》和以电话、微信、QQ、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尽快享受国家民贸民品相关贴息政策;先后到11家企业了解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以及政策落实情况,主动上门送政策、办理贴息审核等。安排民族特需商品专项扶持资金260万元对14家民品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研发、产品宣传推介等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同时,企业落实责任回馈社会,截至2020年3月底,共有39家民贸民品企业和员工为抗击疫情捐款、捐物,价值累计达474.769万元。
积极推进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落实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和民族节庆经费,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民族节庆活动和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调研,组织各县区做好该市民族乡村振兴试点申报工作,共推荐2个民族乡、12个村(屯)申报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指导各县区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培育工作,南宁市共有9个村屯被命名为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同时,推荐8个村屯申报第四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创新载体促进民族团结。一是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命名35个乡镇(街道)为“模范乡镇(街道)”,命名24个村(社区)为“模范村(社区)”,命名156个单位为“模范集体”,命名534个家庭为“模范家庭”,命名570名个人为“模范个人”。二是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评审命名活动。命名77家单位为“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此外,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7个单位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在全市形成争当先进、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激励各族群众共同助力民族团结工作,共同打赢脱贫攻坚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通讯员 颜庆平)